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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检查验收荆门市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作者:湖北省司法厅

  11月29日至30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杨望保率检查组一行三人深入我市京山县、东宝区、市局机关检查验收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少军等同志陪同。

  杨望保同志先后查看了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新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东宝区法律援助中心、牌楼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市行政服务大厅“12348”法律援助热线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龚生雄同志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连续两年将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项目,并实现“三个进入”,即进入市委常委会议题、进入市人大会上书记讲话、进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办法》,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工、青、妇、残联、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重点维护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龚生雄同志还指出,当前我市法律援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少,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少,相关宣传工作力度不足,今后将在这些方面加大力度。

  杨望保同志指出,荆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制度建设、案件办理、档案资料整理等方面工作都很规范,省厅领导很满意、很放心;办案力度大,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办案质量、数量、网上登记等工作都很到位,实现零投诉;制度建设做得很好,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他还指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专业化水平